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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司法与国企改制(4)

新公司法与国企改制(4)

定 价:¥38.00

作 者: 高圣平
出版社: 工商出版社
丛编项: 新公司法实务丛书
标 签: 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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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BN: 9787802150386 出版时间: 2006-05-01 包装: 简裝本
开本: 32开 页数: 566 字数:  

内容简介

  现代企业制度是一种适应现代化大生产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企业制度,是我国企业制度改革的方向。而公司则是现代企业中最重要、最典型的组织形式。但公司自发地作用有其天然的弊端,只有按照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公司法律规范设立、组织、活动的公司,才能发挥其现代企业形式在市场经济中应有的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颁布于1993年。它的施行对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都起到了积极作用。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健全,公司的行为样态发生了重大的变化,现行公司法已越来越不能适应当前的需要。经过充分论证,反复审议,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05年10月27日通过了经全面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新修订的公司法完善了公司设立、公司资本和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方面的规定;充实了公司职工民主管理和保护职工权益的规定;健全了对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保护机制;增加了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关联交易控制制度、对外投资和担保限制制度等等。

作者简介

暂缺《新公司法与国企改制(4)》作者简介

图书目录

第一章 国有企业改制概述
第一节 国有企业改革历史回顾与反思
一、以简政放权、扩权让利为主要内容的改革阶段
(1978年12月至1984年10月) 
二、以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改革阶段
(1984年10月至1992年10月) 
三、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内容的制度创新阶段
(1992年10月至今) 
第二节 现代企业制度与国有企业改革
一、传统国有企业制度的弊端
(一)国有企业的法律地位不明晰
(二)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并未真正建立
(三)国有企业负担严重发展后劲不足
二、现代企业制度的确立和界定
(一)现代企业制度的确立
(二)现代企业制度的界定
(三)现代企业制度与传统企业制度之间的区别
(四)国有企业改制前后的区别
三、现代企业制度的内容
(一)产权清晰
(二)政企分开
(三)权责明确
(四)管理科学
第二章 国有企业改制的类型、模式和条件
第一节 国有企业改制的类型
一、国有企业改制的主要类型
(一)个人独资企业
(二)合伙企业
(三)股份合作企业
(四)有限责任公司
(五)股份有限公司
(六)国有独资公司
(七)外商投资的公司
二、国有企业改制的类型选择
(一)国有经济战略布局的调整对国有企业改制类型
选择的意义
(二)非竞争性国有企业中的特殊企业应选择国有独
资公司
(三)国有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中的
国有重点骨干企业应选择国家控股的有限责任
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四)竞争性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应选择完全市场化的
公司制改造
(五)国有中小企业根据需要采取灵活的改制类型
……
第三章 国有企业改制的前期准备
第四章 国有企业改制时的清产核资、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
第五章 国有企业改制方案的制定、批准和实施
第六章 国有企业改制的登记
第七章 国有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
第八章 国有企业改制时原有企业债务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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