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996年向京都大学文学部提出,1997年获得博士学位的学位申请论文《秦汉刑罚制度考证》基础上完成的。承蒙有关方面人士的厚爱,得以交会1997年度文部省科学研究费补助金“研究成果公开促进费”出版。作者也借此履行了公布学位论文的义务。《秦汉刑罚制度研究》拟就秦律到汉律的流变过程进行细具体的论证说明。律,是指含有罚则的法准则,即刑法典,其主干部分是刑罚体系。因此,阐明秦汉刑罚制度的实际状况就成了《秦汉刑罚制度研究》的主体部分。汉代虽然从形式和内容上沿袭了秦刑罚,但最终还是经过脱胎换骨形成了自己的刑罚体系。这是由秦、汉在政治、社会等方面存在的差异性造成的。《秦汉刑罚制度研究》内容为研究1975年出土的云萝睡虎地秦律,并加以考证,力求诠释秦汉刑罚制度。就从秦律到汉律的流变过程、实际状况进行了详细具体的论证说明,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至第三编,着重阐述刑罚适用与刑罚推量,第四编以刑罚回避为主,第五部分补编则考察秦汉时期罪与法的思想观念,并通过对根本性法意识的探讨来阐明秦汉刑罚的具体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