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与刑事诉讼:基本原理》是一本论文集,但是我希望它能够超越于此。从整体上看,这些相互关联的论文旨在为现在被称为宪法性刑事程序的领域从根本上重新确定方向。宪法性刑事程序——在不同方向上可以有非常不同的解释。我们的宪法并非所有内容都是关于刑事程序的,刑事程序也非所有内容都应当被宪法化。这种在宪法和刑事程序之间逻辑上的裂隙,在当今法学院中与社会学逻辑上的割裂相匹配:宪法性法律和刑事程序被典型地作为独立的课程,由各自的学者群体来讲授。无论作为个人或是群体,在我们大部分优秀的宪法学者中,很少有人对于第四、第五和第六修正案进行过广泛的分析。而相反,在美国刑事程序的主要的学术声音中,很少是宽宏大气的宪法研究者发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