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的目的主要是对美国现代国际私法中的一些主要理论进行诠释和分析,以期为中国国际私法学的研究和发展提供某些具有理论意义的参照。出于比较分析的需要,本书的讨论不得不上溯至19世纪末甚至更早一些时期的学术主张,但是本书的论题范围基本或主要限定在20世纪中叶以后。的确,20世纪中叶以降的数十年乃是极短暂的一个时期,似乎只是整个国际私法学说史中的一段小小的插曲。我们之所以持有这样的看法,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我们还生活在这段时期之中。我们很容易不把我们所处的时期看作历史的一部分甚或历史本身,我们也往往不愿意停下来回顾一下过去的几十年以及这几十年中所发生的重大思想事件,更是意识不到对这些思想事件有可能产生的作用进行反思的必要性。但是在我看来,当未来的国际私法学家回硕20世纪中叶以后的国际私法发展时,他们完全有可能认为它是国际私法发展吏上极具成就的一个“改革”时期。如前所述.本书作者并不是为了维护美国现代国际私法理论中的某个学派或者某个观点而撰写此书的,因为我只是试图通过尽可能客观地介绍和评论这场学术论战中的若干重要理论和思想观点的方式为难进中国国际私法学的发展提供某种具有理论意义的参照。然而,如果我不承认自己有倾向性,那既不可能、同时也为我个人的学风所不容。我在分析和思考后宣称,我倾向于美国现代国际私去理论所提出的那些新方法,并且认为这些新方法的提出为我们重新审视和实践国际私法问题开放出了一个新的视角,尽管我对美国现代国际私法理论中的诸多观点持否定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