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好安全生产、监察管理制度的规范化建设,是依法规范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企业及单位各级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行为,落实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和安全生产责任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本书精选讲解了特种设备,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厂内机动车辆、游乐设施在生产使用、监督检验管理工作中的各项规范。本书为“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丛书”之一,可作为各地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有关行业、企业对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培训和参考用书。本书前言安全生产千头万绪,当前首先要抓“安全法制”和“安全责任”的落实。依法规范政府、企业、职工、社会,以及每一个公民的安全生产行为,落实法律规定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营造全社会“遵章守法”的舆论氛围。首先,安全监管监察人员要公正执法、严格执法、廉洁执法。安全监管监察人员代表国家和地方政府履行安全执法职责,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和减少人身伤亡是安监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应该意识到,不执法、不作为是违法;不公正、不严格、不廉洁执法也是违法。所有监管监察人员,都应成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专家和内行,熟练掌握各项法律规定和执法程序。每一个安监机构,每一名安监人员,都要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和各项规定,理直气壮,铁面无私,不怕得罪人。第二,责任制是安全生产的灵魂。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要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政府是安全生产的监管主体,要落实各级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责。发生生产事故,说到底就是责任不落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要自觉执行《安全生产法》关于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保障的各项规定,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规章制度是《安全生产法》的延续,它是整个社会依法治安不可或缺的制度。应该结合行业、企业特点,把《安全生产法》变成本行业、本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要建立并实施安全生产问责制,严格事故的“四不放过”,依法惩处违法违规行为。第三,从业人员享有安全生产的权利,还有应尽的义务。从业人员有知情权、批评权、检举权,还有拒绝权。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安全的问题,有权停止作业,采取应急措施,撤离作业场所。法律保护从业人员的拒绝权。从业人员要懂得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所伤害。在享有这些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义务,必须遵章守法,服从管理,自觉接受安全培训,掌握安全技能,提高发现隐患、保护自己、保护企业的能力。工会、新闻媒体、各种社会组织都有义务关心安全生产,宣传安全文化。社会各界都有举报权,无论哪里有安全隐患都可以举报。工会和其他群众组织要充分履行维护职工生命安全和健康的职责。全社会都来关心、关注安全,才能形成一个遵章守法的社会氛围。如果人人都能遵章守法,安全生产就能得到保障。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李毅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