檀传宝,l962年生,安徽省怀宁县人。先后就读于安徽师范大学(1979—l983)、北京师范大学(1991—1993)、南京师范大学(1993—l996)。l996年在南京师范大学获得教育学博士学位,1996—1998年在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博士后站工作,l998年5月出站,留校工作。曾经访学美国威斯康星大学(麦迪逊校区)(2002—2003)。现为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除德育原理外,主要研究领域为:教育基本理论、美育理论、教师伦理学、教师教育等。截至2005年,已发表学术论文、学术评论等100余篇,出版个人专著《德育美学观》(山西教育出版社,1996)、《信仰教育与道德教育》(教育科学出版社,1998)、《学校道德教育原理》(教育科学出版社,2000)、《教师伦理学专题——教育伦理范畴研究》(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美善相谐的教育》(黑龙江教育出版社,2003)等5部,以及诗文自选集《作为—棵风中的树》(黑龙江教育出版社,2003)。《信仰教育与道德教育》、《德育美学观》获得过全国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等奖、国家图书奖提名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