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大纲是由考试机构对特定的考试所公布的具有法规性质的文件,它对该考试的有关问题有着明确的规定。是指导考试试卷编制、实施、备考和应考的总纲。其內容包括:考试的性质、类型、方式与方法;测试的对象內容及范围,试卷的长度、结构、难易度;分数比例、题比例,施测时限、答题要求,评分方法,记分方法等。有的考试大纲附有试卷样本,以体现大纲內容与要求,便于具体执行者及参与者准确理解大纲。考试大纲与考试内容的关系如同教学大纲与教科书的关系。考试大纲的制定是一项严肃慎重而又极为细致的工作,一般是在考试专家和学科专家的指导下,由专门的班子根据考试目标,经过反复调查研究和分析论证后,形成文字决定,再由专业考试机构或考试主管部门审定公之于众。考试大纲一经公布实施,就具有法规的性质,应成为主试者和被试者共同遵守的总章程,务必遵照执行,不得随意改动。考试大纲也称为考试标准。2005年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公布的《国家医学考试中心专业基础课大纲——诊断学》暂时只规定了测试的对象内容及范围,对有些章节的内容仅概括性地提及,对考生具体掌握其具体的内涵有一定的难度,仅适用于2005年专业基础课为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命题的部分院校报考复习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