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我国公路养护安全作业的管理规范化,1998年交通部下关于编写《调整公路维修养护安全作业规程》的通知,由上海市公路管理处为主编单位、同济大学为参编单位进行该规程的编写。后根据交通部公路司公管理字(1998)098号文的精神,将规程名称改为《公路养护维修作业安全规程》。现根据交通部《关于发布公路工程标准体系的通知》交公路发(2002)288号文的精神,将规程名称正式定为《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以下简称《规程》)。本《规程》在广泛收集国内外有关方面的资料,总结我国公路养护维修实践中的经验,吸取有关的科研成果和多次征询专家意见的基础上编写而成。本《规程》分为10章17节,共110条。主要以以下三个方面为编写的重点:(1)与交通有关的养护维修作业安全;(2)充分考虑我国公路养护维修的地域差别;(3)从发展的角度考虑公路养护维修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