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世纪开头的三十年中约翰·高尔斯华绥(1867—1933)是英国国内外最享盛誉的小说家,所以我国梁启超先生访英,高尔斯华绥是他亟望结识的文学界代表之一。当时的英国作家中哈代已放弃小说而改写诗歌,劳伦斯尚未得到一致的肯定,康拉德仅以写海洋小说著名,且都先于他去世,因此他成为小说这一体裁的无可争议的泰斗而获得1932年的诺贝尔文学奖。现在回顾起来,平心而论,就社会批评的深刻性来说,他比不上哈代,就心理分析的突破他比不上劳伦斯,就题材的气势他比不上康拉德,但就叙事的规模和反映社会生活的广度(包括他的戏剧)而言,他是有可企及的地方。……据高尔斯华绥自己回忆,他是在1895年他未来的妻子阿妲·库泊的鼓励下才真正提笔专门从事文学创作的,此后一发不可收拾,1906—1921年陆续写成《福尔赛家史》及其续篇《现代喜剧》(1924—1928)和《一章的结束》(1931—1933)。同时他还写了另一部家史小说《弗里兰一家》(1915),以及多部单本的长篇小说《法利赛人岛》(1904),《乡村别墅》(1907),《博爱》(1909)《家长》(1911)等。在我国,高尔斯华绥以老一辈翻译家周煦良先生所译《福尔赛家史》而著名。这部作品忠实生动地反映了英国维多利亚晚期与爱德华时代上层社会的风习,郁达夫先生曾称作者是“英国上流社会的精密记录者”。读过《福尔赛家史》中《残夏》这篇插叙的读者大概不会忘记高尔斯华绥那优美的文体,那好像一阕规模宏伟的交响乐中一个简短的抒情间奏曲。这一风格使高尔斯华绥在散文中也成为名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