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确认定案件事实和选择适用法律是法院作出正确裁判的基础和前提,是被告人服判的关键,是实现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然而长期以来,我国刑事审判活动被视为侦控成果的确认活动而并非诉讼的中心,相应地,对刑事裁判活动中的事实发现和法律适用活动缺乏足够的重视,法学理论界也对这一问题缺乏深入研究,从刑事裁判根据的角度对事实和法律两个方面进行系统深入研究的著,述尚付阙如。基于这一司法和理论研究现状,我的博士生胡之芳选择了该课题作为她的博士学位论文选题,并完成了博士论文《刑事裁判根据研究》的写作。该选题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作者在继相关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从静态的角度对刑事裁判根据的概念、属性、构成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剖析,同时又突破既有的研究视域,将刑事诉讼法学、证据学、刑法学、法律解释学的知识有机地纳入该课题研究的框架之内,从如何认识案件事实、选择适用法律以构筑科学的刑事裁判根据的角度进行动态性的研究。这一研究路径本身显示出作者开阔的研究视野,有助于丰富刑事裁判理论,对法官科学确认刑事裁判根据也具有现实指导意义。《刑事裁判根据研究》一书主要围绕刑事裁判根据的涵义、构成、确认刑事裁判根据的一般理论问题及确认刑事裁判根据的方法和规则等几个方面进行了较深入的思考和有益的开拓性探索,在不少问题上提出了个人见解。例如,作者首次提出刑事裁判根据的定义,厘清了刑事裁判根据与刑事裁判理由、影响刑事裁判的因素这两个相关范畴的关系,对刑事裁判根据的属性和功能进行了探讨;作者对刑事裁判事实的内涵进行了界定,指出刑事裁判事实是一种法律事实,也是一种命题事实,有真伪之分,但裁判事实与客观事实的竞合始终是刑事裁判所努力追求的目标之一,尽管这种竞合关系只是一种相对竞合;作者首次对刑事裁判的法律根据进行了阐释,以我国刑事法律体系为考察对象,从刑事基本法律和刑事法律解释两个层面对刑事裁判法律根据予以解读;如何认定案件事实和选择适用法律是刑事裁判根据研究的一个重要内容,作者在书中针对刑事裁判根据确认活动的一般理论问题进行了尝试性的探讨,指出确认刑事裁判根据的过程应该遵循合理性原则,具体包括合规律性、合目的性和合规范性等三个方面的内容;作者还对刑事裁判根据的确定性问题进行了探讨,指出确定性与非确定性之间是辩证统一的关系,主张通过对刑事裁判这一特定制度场景下就事实和法律确认问题进行“交谈”的程序的理性建构来实现刑事裁判根据的相对确定性;刑事裁判根据的确认既包括事实根据的确认也包括法律根据的确认,作者对二者进行了区分,指出其区别在于刑事裁判事实根据的确认是对于发生在过去的案件事实这一未知对象的认识活动,而刑事裁判法律根据的确认是在法律规范客观存在的前提下如何选择、解读法律文本的活动;关于刑事裁判根据的具体确认规则和方法,作者主要从运用证据认定事实和免证事实的认定两个方面论述了裁判事实的确认规则和方法,同时首次从法律选择和法官适用解释两个方面探讨了刑事裁判法律根据的确认规则和方法。这些研究无疑表明作者具有较扎实的专业功底和较活跃的学术思想。当然,书中也存在不足之处,譬如,对先例问题缺乏相应的思考,对刑事裁判根据与刑事司法公正的关系以及如何实现影响刑事裁判的诸因素的规范化等问题尚需进一步深入研究。但瑕不掩瑜,整体而言,全书结构完整、资料丰富、深掘广论、见解独到、论证充分、观点正确、文笔流畅,不失为一部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著作,相信该成果对我国刑事诉讼理论的进一步丰富和拓展具有积极意义,并能够为刑事司法实务提供理论参考。本书作者胡之芳于2002年至2005年在我的指导下攻读博士 2学位,在读期间曾多次参与我所主持的课题项目,体现出良好的科研素质和能力。在博士论文答辩过程中,她的博士学位论文获得答辩委员会的一致好评并以全优通过,作为导师对此深感欣慰,在其博士论文出版之际,欣然为序,并由衷祝愿她在今后的教学科研工作中取得更加丰硕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