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啦,我养的宠物,记得起来的头一只,是一只幼蓝柽鸟。我,自然,非常想要他一直活着,所以我拼命让他吃鱼虫子,直撑到嗓子眼里。下一天早晨,橙鸟蓝倒还是蓝的,却不吭声了。接下来我记得起的是父亲为了平息我和哥哥之间为了争夺我们的宠物负鼠而爆发的争端,抓住它的鼻子在旧马厩的角落里弄伤了它。记得一年春天我开始饲养一对白兔,秋天到了,我把房子里的每只盒子都用来养兔子,甚至父亲的旧运货马车的车身也给翻了个身,底下是兔子乱作一团,碰到他要用车箱的时候我的麻烦就不少。因为我知道在我的兔圈周围安设陷阱,所以我很自信我的邻居的猫还未得手。回忆起我看到大雁和听到他们“洪克!洪克!”的声音时,那是多么美妙啊,我使劲用我的少年的眼睛看他们在远空飞翔,在他们春秋两季迁徙中经过古老而美好的俄亥俄P4州的时候,我常常要眺望两次才看得清他们。啊,我经常攒着拳头站立在那里,多么想成为一个大人,那样我就可以跟着他们到远方去捕一只作为宠物。但只到我移民加拿大时,这件真正有意义的事情才实现。我有过各种各样的猎物,种种的宠物,松鼠啦,浣熊啦,狐狸啦,乌鸦啦,渡鸦啦,我甚至还养过一窝幼鹰,直到被父亲发现才放弃。你知道那时候一星期内我们有一天不干活,我争分夺秒加以利用。虽然我可以在漫无边际的森林中漫游,可是我的雄心壮志比这还高一点。所以我搜到一对爬树的钉鞋,这样一来,鹰太太和乌鸦太太育幼的树不论多高我都可以上去。我还清楚地记得我是怎么打到我第一头鹿的,我怎么撬开厨房最高的柜架去偷母亲的旧白铺勺以铸造枪弹。那只勺有一个好大的把,历史悠久,是世界上不知什么地方,从诺亚洪水时代传到这儿来的。我敲打它,改变了它的古老的形状,熔化它而冶炼成七粒小小的子弹,蒙在鼓里的母亲还在旁边看着我操作。白天雪不下了,我把七颗子弹放进用拇指扳动的旧猎枪的枪管,头一次出发去猎鹿。到正午我带着一头漂亮的鹿回家,要是我还有一只熔化的勺,装在别的枪管里,我肯定本来能打两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