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办公厅和人事部办公厅于2004年8月联合印发了《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会[2004]25号),对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科目进行了调整:将原来的中级会计实务(一)和中级会计实务(二)科目合并为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财务管理、经济法科目不变。从2005年度起,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将按照调整后的3个科目进行,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仍为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重新修订了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用于2005年度的考试。为帮助考生正确理解考试大纲的精神,掌握考试大纲的有关内容,有的放矢地复习应考,应广大考生的要求,我们组织有关专家根据新修订的考试大纲,编写了200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辅导用书,包括《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和《经济法》五本。同时编辑了《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参考法规汇编》一书,供考生及有关人员复习时参考。由于时间和水平有限,书中难免有疏漏和不当之处,敬请读者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