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t Ⅰ
【绪论】
【本论】
第一章 买卖总说
第一节 买卖契约之性质
第一款 债权性
第二款 有偿性
第二章 买卖契约之缔结
第一节 概说
第一款 应获致一致之意思表示的范围
第二款 缔结是否应依一定之法定的方式
第三款 要式规定之功能
第四款 第七六0条之规范功能
第五款 第七六0条应贯彻于债权行为中
第二节 买卖之缔结
第一款 必须就标的物和价金获致合意
第二款 其他重要之点的合意
第三节 买卖之特殊案型
第一款 自动贩卖机
第二款 自助商店
第三章 买卖之效力
第一节 对出卖人之效力
第一款 负有交付标的物并移转所有权之义务
第二款 担保瑕疵之义务
第一项 权利瑕疵担保
第二项 物之瑕疵担保
第三项 瑕疵担保与债务不履行之竞合关系
第二节 对买受人之效力
第一款 交付价金之义务
第一项 价金支付拒绝权
第二项 价金交付之时期
第三项 价金之支付处所
第二款 受领标的物之义务
第三款 保管及变卖义务
第三节 标的物之危险负担
第一款 危险负担之意义
第二款 危险负担问题之发生
第三款 危险负担在何时移转
第四款 危险负担移转时点之决定
第四章 特种买卖
第一节 买回
第一款 定义
第二款 买回之期限
第三款 买回关系之发展
第四款 买回约定的作用
第五款 买回权之行使为要物行为
第二节 试验买卖
第一款 定义
第二款 试验标的物之承认
第三款 试验买卖之危险负担
第四款 试验买卖之物的瑕疵担保
第五款 试验买卖与货样买卖
第三节 货样买卖
第四节 分期付款买卖
第一款 定义
第二款 分期付款之债务不履行
第三款 附条件买卖对于分期付款买卖之特别规定
第四款 消费者保护法对于分期付款买卖之特别规定
第五节 拍卖
第一款 拍卖之定义
第二款 变卖与拍卖
第三款 法定之拍卖事由与方法
第四款 当事人
第五款 拍卖之成立
第六款 契约之履行
第七款 价金之债务不履行
第八款 拍卖人非为出卖人者,其权限
第九款 拍卖之瑕疵担保
Part Ⅱ
第一章 买卖总说
第一节 买卖契约之性质
第二章 买卖契约之缔结
第一节 买卖之成立
第二节 有偿契约之准用
第三章 买卖之效力
第一节 对出卖人之效力
第一款 交付标的物及移转所有权之义务
第二款 担保瑕疵之责任
第二节 对买受人之效力
第三节 标的物之危险负担
第四节 费用之负担
第四章 特种买卖
第一节 买回
第二节 试验买卖
第三节 货样买卖
第四节 分期付款买卖
第五节 拍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