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分别于2000年和2001年授权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IETAC)解决中文域名争议和通用网址争议后,又于2002年9月30日再次授权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解决中国国家代码顶级域名(CNccTLD)争议。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成立于1956年,是一个以仲裁方式解决商事纠纷的国际常设仲裁机构。仲裁委员会根据当事人之间所达成的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的仲裁协议受理国际的、涉外的以及国内的合同纠纷和非合同纠纷,包括侵权纠纷。截至目前,仲裁委员会已受理并审结各类商事仲裁案件8000多件,裁决的公正性得到了国内、国际社会的广泛认同。仲裁委员会裁决可以根据联合国1958年《纽约公约》的规定,在世界上140多个国家和地区得到承认和执行。仲裁委员会拥有现代化的办公设施,科学的管理制度,推行与国际接轨的仲裁实践,仲裁工作日益迈向现代化和国际化。仲裁委员会以其独立、公正、快捷、高效的仲裁工作在国内外享有广泛的声誉,从而成为与巴黎国际商会仲裁院、瑞典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伦敦国际仲裁中心和美国仲裁协会齐名的世界著名仲裁机构。在接受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授权后,仲裁委员会域名争议解决中心自2001年1月1日开始对外受理域名争议案件,并自2002年1月1日起对外受理通用网址争议案件。截至2002年底,仲裁委员会域名争议解决中心共受理并审结中国域名争议案件26件、通用网址争议案件11件。此外,2001年,仲裁委员会还与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合作,共同成立了亚洲域名争议解决中心,接受互联网络名称和编码分配公司(美国)(ICANN)的指定,自2002年2月28日起,负责解决诸如.“C0M”、“.ORG’、“.NET”等通用顶级域名(GTLDS)争议。亚洲域名争议解决中心下设两个秘书处,其香港秘书处设在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其北京秘书处设在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域名争议解决中心同时履行亚洲域名争议解决中心北京秘书处的职责,提供通用顶级域名争议解决服务。截至2002年底,亚洲域名争议解决中心北京秘书处共受理并审结通用顶级域名争议案件16件。在仲裁委员会2001年和2002年所受理的各类案件中,很大一部分投诉人的投诉请求得到了支持,少部分被驳回,还有一少部分撤案。域名争议解决中心所作的裁决执行情况良好,目前还没有发生当事人不服裁决、到法院起诉的情况。我们的域名争议解决机制在国内外产生了很大的反响。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有关中国互联网络域名争议解决机制的建立以及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有关在线域名争议解决的成功实践,不仅顺利及时地解决了有关域名纠纷,有力地维护了广大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且对中国域名体系管理及互联网络的健康发展,也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为及时总结并交流经验,我们将仲裁委员会域名争议解决中心2001—2002年度各类案件裁决书予以汇编出版,一方面供仲裁委员会域名争议解决中心专家裁决案件时参考使用,另一方面供从事网络与知识产权的律师及其他人士在实际工作中参考使用,同时也为法律院校及科研机构从事网络与知识产权法律教学与研究的人员提供一手的资料和素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