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近海海洋综合调查与评价”专项近海可再生能源调查的目的是查清我国近海可再生能源的蕴藏量和分布情况,为未来的海洋能源开发利用、政府决策提供基础资料和科学依据。 近海可再生能源调查包括(带有普查性的)面上调查、重点区域外业调查、重点区域社会经济和能源概况调查三个部分。调查资料主要来源于"我国近海海洋综合调查与评价"专项海洋基础调查部分的水文、气象、地质调查数据和我国海洋台站监测数据,同时在近海可再生能源可能相对富集区域而又是基础调查和海洋台站监测网布局的空白点,设站进行实地调查所获取的数据。本次近海可再生能源调查涉及范围广,规模大,为统一和规范调查方式、方法,保证获取的调查数据资料的质量,特制定《近海可再生能源调查技术规程》,作为本次专题调查的指导性技术文件。 本技术规程的编制原则:立足于为国家决策服务,为经济建设服务,为海洋管理服务的原则;兼顾全面、突出重点的原则(面上调查与重点调查相结合,历史资料与现场实测相结合);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盘活资源,资源共享的原则(充分利用908专项海洋基础调查的成果)。 本技术规程中的调查内容不完全等同于海洋水文和气象的内容。因此海洋能源的调查要素与海洋水文、气象调查要素相同的,将严格按GBIT 14914《海滨观测规范》和GB 12763《海洋调查规范》执行;"规范''中未涉及到的部分本规程给出了必要的补充规定。同时本规程的可操作性也是编制工作中关注的重点。“我国近海海洋综合调查与评价”专项共有18部技术规程,本技术规程为第16部。本技术规程与《总则》配套使用。本技术规程共分11部分。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调查范围、调查内容与技术指标、调查基本方式和方法、数据统计处理方法、数据整理和资料汇编、图件编绘、报告编写、附录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