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大纲》所规定的培训内容和考核目标, 是在中国高教学会秘书学专业委员会近年来组织开展社会调查的基础上,在深入分析、整合各行各业所需要的秘书人才的培养规格和从业条件之后确定下来的。它反映了用人单位对秘书人才应当具备的基本知识、业务能力和职业素养的要求,为开展秘书岗位资格培训工作提供了科学、明确、可行的规范和依据,具有很强的适应性和实用价值。本《大纲》本着务实适用、便于操作的原则,在借鉴国内外职业技能鉴定经验,特别是在参照国内外秘书资格考试有关标准的基础上,将秘书岗位资格的考试划分为“秘书证书”与“高级秘书证书”两个等级。考核内容包括“秘书做人篇”五个模块。考核要求分为了解、识记、领会、应用四个层次,体现依次递进、逐层提高、后者涵盖前者的关系。考核内容合成一套试卷,考试时间为150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