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首次在法律层面上将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为纳税人服务融入到税收征管的各个环节中,并作为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的法定义务和职责。如何落实好《税收征管法》,将纳税服务贯穿于税收工作全过程,提升税收工作绩效,是摆在各级税务机关面前的一项重要课题。作者作为一个基层税务管理工作者,按照上级要求,结合实际,创造性地提出以"集约服务与分别服务、全面服务与个性服务、直面服务与网络服务"三个结合为主要内涵的需求型人性化纳税服务,初步形成了新形势下优化纳税服务、维护与发展纳税人权益和提升税收工作质效的新理念。对此,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地税局和潍坊市委、市政府予以重视关注和肯定、推介。中纪委委员、国家税务总局纪检组长贺邦靖等领导同志作出重要批示,给予充分肯定。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2005]397号文件通报肯定。新华社《国内动态清样》、山东省政府调查研究室《决策参考》予以交流推介。山东省地税局以鲁地税发[2004]99号文在全系统印发推广。本书记录了作者2004年以来对纳税服务方面的理性研究和实践探索。这是作者对税收工作的感悟,相信能够对基层税务工作的实践有很好的启示和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