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0年中央决定开展农村税费改革以来,在总结经验、完善政策的基础上,改革试点范围不断扩大,改革力度逐步加大,基本实现了"减轻、规范、稳定"的预期目标。总体上看,五年来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进展顺利,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成效。其中的一条重要经验在于各级党政领导同志对这项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 从1998年起,国务院成立了由财政部、农业部、中农办三个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组成的农村税费改革工作小组,集中研究实施农村税费改革工作。2004年,适应改革形势发展的需要,国务院及时将农村税费改革工作小组由三人小组扩大到七人小组,进一步加强改革的组织领导。在整个改革过程中,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始终高度重视农村税费改革工作,对制定改革方案、调整改革政策、研究改革思路、部署改革工作等及时作出重要指示,把握改革的正确方向。国务院及农村税费改革工作小组每年召开全国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会议,交流经验,分析问题,研究思路,部署工作,提出要求,确保农村税费改革始终沿着健康有序的轨道平稳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