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是党中央提出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大战略思想后编制的第一个五年规划,也是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经济全球化趋势增强的背景下编制的规划。这就要求我们在规划编制中应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更新规划理念,创新发展思路,坚持以人为本,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同时,要继续深化规划体制改革,加快推进规划的法制化进程,逐步建立和完善国家、省(区、市)、市县三级和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构成的三级三类规划体系。 在我国三级三类规划体系中,市县五年规划在行政层次上属于基础层次,在功能类别上属于总体规划。因此,市县五年规划是我国规划体系中的一个基础环节,也是最有约束力、最具可操作性的规划。长期以来,我国市县五年规划普遍存在内容空泛、针对性不强、重点和特色不突出、操作性较差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