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说:“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村民自治就是这样一个治理中国农村的法宝。但村民自治不只是定章程、立机关、筹经费、选干部,如何使村民积极地参与村务,如何培养村民自治的精神,如何防止村民自治僵化、形式化,将是更大的挑战。希望这本书里介绍的乡约内容或精神,能对当今的村民自治事业有一些启发。德业相劝,过失相规,礼俗相交,患难相恤。乡约是宝贵的中华文化遗产。千百年来,中国人为了追求人与人之间能“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持”这样的理想境界,发展出这种乡治理论。乡约是自治的一种体现。由乡民自动、自发地制订规约,处理众人生活中面临的治安、经济、社会、教育、礼俗等问题。本书包括乡约导读和制度节选两部分,带大家一起走进中国历代乡约习俗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