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使我国的经济得以蓬勃发展,也使得我国的计划经济体制逐步被市场经济体制所替代。在这个转型过程中,我国的劳动用工制度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首先,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的“铁饭碗”被逐渐打破,企事业单位开始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传统的基本固定的、终身有保障的劳动形式被新型的有固定期限或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所取代。在这种情况下,出现了劳动合同怎样签一署、劳动者的权利怎样得到保障、用人单位的权力怎样得到监督与限制等问题。此外,这一转型过程也产生了大量下岗工人,以及由此带来的培训、再就业和社会保障等一系列问题。其次,随着改革的深入,更多的以现代企业制度组建起来的新型用人单位不断涌现,这些单位在逐步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主要推动力的同时,也带来了养老、失业、医疗、培训等一系列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