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以前,有位绅士住在拉·曼却的一个村上,村名我不想提了。他那类绅士,一般都有一支长枪插在枪架上,有一面古老的盾牌、一匹瘦马和一只猎狗。他日常吃的沙锅杂烩里,牛肉比羊肉多些,晚餐往往是剩肉凉拌葱头,星期六吃煎腌肉和摊鸡蛋;星期五吃扁豆;星期日添只小鸽子:这就花了他一年四分之三的收入。他在节日穿黑色细呢子的大氅、丝绒裤、丝绒鞋,平时穿一套上好的本色粗呢子衣服,这就把余钱花光。他家里有一个四十多岁的管家妈,一个不到二十岁的外甥女,还有一个能下地也能上街的小伙子,替他套马、除草。我们这位绅士快五十岁了,体格很强健。他身材瘦削,面貌清癯,每天很早起身,喜欢打猎。据说他姓吉哈达,又一说是吉沙达,记载不一,推考起来,大概是吉哈那。不过这点在本书无关紧要,咱们只要讲来不失故事的真相就行。且说这位绅士,一年到头闲的时候居多,闲来无事就埋头看骑士小说,看得爱不释手,津津有昧,简直把打猎呀、甚至管理家产呀都忘个一干二净。他好奇心切,而且入迷很深,竟变卖了好几亩田去买书看,把能弄到手的骑士小说全搬回家。他最称赏名作家斐利西阿诺·台·西尔巴的作品,因为文笔讲究,会绕着弯儿打比方;他简直视为至宝,尤其是经常读到的那些求情和怨望的书信,例如:“你以无理对待我的有理,这个所以然之理,使我有理也理亏气短;因此我埋怨你美,确是有理。”又如:“……崇高的天用神圣的手法,把星辰来增饰了你的神圣,使你能值当你的伟大所当值的价值。”可怜的绅士给这些话迷了心窍,夜里还眼睁睁醒着,要理解这些句子,探索其中的意义。其实,即使亚理士多德特地为此还魂再生,也探索不出,也不会理解。这位绅士对于堂贝利阿尼斯打伤了人自己也受到的创伤,总觉得不大放心,因为照他设想,尽管外科医生手段高明,伤口治好了也不免留下浑身满脸的瘢疤。不过话又说回来,作者在结尾声明故事还未完待续,这点他很赞成。他屡次手痒痒地要动笔,真去把故事补完。只因为他时时刻刻盘算着更重要的事,才没有这么办,否则他一定会动笔去写,而且真会写出来。他常常和本村的一位神父(西宛沙大学毕业的一位博学之士)争论骑士里谁最杰出:是巴尔梅林·台·英格拉泰拉呢,还是阿马狄斯·台·咖乌拉。可是本村的理发师尼古拉斯师傅认为他们都比不上太阳骑士,能和太阳骑士比美的只有阿马狄斯·台·咖乌拉的弟弟堂咖拉奥尔,因为他能屈能伸,不是个谨小慎微的骑士,也不像他哥哥那么爱哭;论勇敢,也一点不输他哥哥。长话短说,他沉浸在书里,每夜从黄昏读到黎明,每天从黎明读到黄昏。这样少睡觉,多读书,他脑汁枯竭,失去了理性。他满脑袋尽是书上读到的什么魔术呀、比武呀、打仗呀、挑战呀、创伤呀、调情呀、恋爱呀、痛苦呀等等荒诞无稽的事。他固执成见,深信他所读的那些荒唐故事都千真万确,是世界上最真实的信史。他常说:熙德·如怡·狄亚斯是一位了不起的骑士,但是比不上火剑骑士;火剑骑士只消把剑反手一挥,就把一对凶魔恶煞也似的巨人都劈成两半。他尤其佩服贝那尔都·台尔·咖比欧,因为他仿照赫拉克利斯用两臂扼杀地神之子安泰的办法,在隆塞斯巴列斯杀死了有魔法护身的罗尔丹。他很称赞巨人莫冈德,因为他那一族都是些傲慢无礼的巨人,惟独他温文有礼。不过他最喜欢的是瑞那尔多斯·台·蒙达尔班,尤其喜欢他冲出自己的城堡,逢人抢劫,又到海外把传说是全身金铸的穆罕默德的像盗来。他还要把出卖同伙的奸贼咖拉隆狠狠地踢一顿,情愿赔掉一个管家妈,甚至再贴上一个外甥女作为代价。总之,他已经完全失去理性,天下疯子从没有像他那样想人非非的。他要去做个游侠骑士,披上盔甲,拿起兵器,骑马漫游世界,到各处去猎奇冒险,把书里那些游侠骑士的行事一~照办:他要消灭一切暴行,承当种种艰险,将来功成业就,就可以名传千古。他觉得一方面为自己扬名,一方面为国家效劳,这是美事,也是非做不可的事。这可怜家伙梦想凭双臂之力,显身成名,少说也做到个特拉比松达的皇帝。他打着如意算盘自得其乐,急要把心愿见诸实行。他头一件事就是去擦洗他曾祖传下的一套盔甲。这套盔甲长年累月堆在一个角落里没人理会,已经生锈发霉。他用尽方法去擦洗收拾,可是发现一个大缺陷,这里面没有掩护整个头脸的全盔,光有一只不带面甲的顶盔。他巧出心裁,设法弥补,用硬纸做成个面甲,装在顶盔上,就仿佛是一只完整的头盔。他拔剑把它剁两下,试试是否结实而经得起刀剑,可是一剑斫下,把一星期的成绩都断送了。他瞧自己的手工一碰就碎,大为扫兴。他防再有这种危险,用几条……P1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