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贸仲、海仲仲裁员实务研讨会顺利召开2003年11月7日至8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简称贸仲)、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简称海仲)仲裁员实务研讨会在天津顺利召开,来自全国各地的近220名仲裁员参加了本次大会,会议气氛积极热烈,富有实效,取得了圆满成功。全体大会于11月7日下午举行,贸仲副主任兼秘书长王生长主持了会议。海仲副主任,贸仲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高隼来、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办主任葛行军、贸仲副主任兼秘书长王生长和国务院法制协调司副司长卢云华先后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高隼来教授首先介绍了专家咨询委员会就仲裁实务中的一般性问题提出的咨询意见,其中对未经报批但已实际履行的中外合资、合作企业承包合同的效力问题、土地使用权的出资到位问题和合同法第402、403条适用的有关问题的专家讨论情况进行了重点介绍。葛行军主任作了题为“关于仲裁裁决在执行中存在的有关问题”的重要讲话。葛主任针对目前仲裁裁决在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从正确认识和适用仲裁司法监督权÷坚持实行仲裁司法监督的法定原则和完善发展我国的仲裁制度等三个方面提出了解决问题的思路,并提出了很多创新的、有建设性的重要建议和见解。最后,葛主任还谈到了法院执行工作改革的四个层面,包括改革执行管理体制、执行机构、执行权分权运行机制以及改革执行的方式方法。这些建议和意见为解决我国目前仲裁裁决执行难问题开出了一剂良方,引起了与会仲裁界人士的广泛兴趣和极大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