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商在其所处的明清时代,前后遇到过5次较大的历史机遇,其中有4次被晋商牢牢地抓在了手里,得以施展其才能,取得长足发展。而最后的一次历史机遇却被错失,从而走向衰落。第一次历史机遇:“开中法”造就盐商晋商遇到的第一次历史机遇是在明初。我们都知道,人人离不开盐,尤其是在商品经济不太发达的时候,盐是一个大宗的商品。春秋时候管子就讲,十口之家,十人食盐。五口之家,五人食盐。无盐尔,饿死而肿。如果不吃盐,就是我们现在通俗所讲的,不吃盐要得大脖子病。由于盐在日常生活中的重要性,所以历代统治者都把盐做为一种特殊的商品来加以控制,甚至制定盐法来进行合理调配。明朝的时候,关于盐的买卖分为两种,一种是“户口食盐法”,一种是“开中法”。所谓户口食盐法,就是按照人口的数目来供应食盐,这种供应是由政府提供的,但是不是免费的,百姓要按照盐价来交纳粮食或银钞,这种方法制定于永乐初年,但是由于管理不善,有时候百姓虽然交纳了盐价,但是却经常不能及时得到食盐,所以这个方法不久就失去了应有的意义。在这样的情况下,另一种方法就逐渐的盛行起来,这个方法就是开中法,开中法实际上是整个明朝盐法的主体,最初主要是为了供应北部边塞地区军事消费而采取的一个政策。当时的背景是,明朝建国后,为巩固其政权,曾多次出兵塞外追击元蒙残余势力。而蒙古各部也经常南下扰边,使明朝的统治受到严重威胁。为了防御蒙古,明朝政府在九边布置有86万军队。这么多的军队和马匹需要大量的军饷才能维持,从而形成了一个庞大的军事消费区。为了解决边镇的军饷,才施行了开中法。简单说来,所谓开中法,就是让商人把米粮输送到指定的地点,然后准许其贩盐来作为报偿。这个交易的整个过程大致就是:商人把粮草交到指定的边仓,各边仓便发给收到商人粮草的证明即仓钞,也就相当于现在的开了一张发票或是收据,商人拿着这张发票,就可以到指定的盐运司换领盐引,也就是贩盐许可证。然后,再拿着这个贩盐许可证到盐场即盐的生产场地,按许可证上写明的数量领盐,在规定的地点接受检查后,运到政府规定的批准售盐的地区销售。按照规定,盐引也就是准许贩盐的凭证,必须随身携带,而且从到边仓交纳粮草起直到在行盐地售盐止,这一连串的活动必须由同一商人来完成。对到规定的行盐以外地方贩盐,或将盐引中途加以转卖,以及委托代理人代办上述业务等,都是不允许的,法令都严加禁止。这些法令就必然要促使整个交易的过程由专人来完成,这样就逐步地形成了最初的盐商。晋商以“极临边境”的优势,一俟明初开中制实施,便捷足先登,纷纷进入北方边镇市场,集粮、盐、布商于一身,兴起于商界。以上可谓明清晋商得天时,抓住的第一次历史机遇。从山西盐商的发展来看,是明代开中制度的实施,给他们带来了历史的机遇。山西盐商的先世不乏务农为业的,其后才弃农经商,以盐为业,从边地重镇进军到盐业大都,从粮商、引商,到完全意义上的盐商,成为晋商中最早兴起,最为成功的商帮。P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