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节中我们分析的欺诈,其中并没有某种恶意在内。如果我们可以怪罪于什么,那就只能是自己不尽职的感觉器官。但经常让我们受欺诈的是另外一些居心叵测的人。他们出于什么目的,又是怎样实施,这将是我们后面要讲的。在这儿,施骗者与被骗者都是作为心理学组成部分的一个重要支点。如上所述,人与人交往中对信息的任何曲解都可能成为欺诈的源头,而交际过程的组成:施体,即发出信息的人,受体,即接受信息者,并且本身也是信息传播的通道。在这部分中我们将选出两种情况的第一种进行研究,而由受体之误引发的欺诈将在另一节中作为自我欺诈来分析。所有的骗子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在此境况下不得不为之的欺骗,而另一类是他们除了欺骗别的什么也不会。这些人是天生的说谎者,对于他们的谎话,只能看作惯性。一般来说,经常欺骗别人的人,认为周围的人都是不诚实的人,都在说谎。某种程度上,这些还是发生在有意识的水平上,因为职业说谎人明白,人们将会与他算账:“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另外,就是在潜意识水平上,此时就是一种心理防护的形式,一种自我辩解的方式。“我在说谎,因为所有的人都是如此做的”,因为自己的不诚实,他会如此对自己说。阿纳托利·巴尔巴卡鲁在自传体小说《赌王札记》中表述过类似的想法:“职业骗子总以为别人会骗他,因为他总在骗别人。所以,这样的天生骗子从来不相信会有不骗人的人。”说到不诚实,骗子也许会尽力找寻理由为自己不道德的行为辩解,无论找到的是真实的还是臆造的理由。也因为骗子在别人眼中无论如何都是一个无耻的人,就他个人理解中他多多少少是个正派可敬的人。另一方面,如果你欺骗了人,那么你也应当准备接受相应欺骗的报应。因为,就像牛顿定律指出的,“作用力等于反作用力”。自己不诚实,就无权要求别人对你诚实。当他放松并失去了警惕性,通常等待他的就是无情的失望。我把这一现象叫做“镜像欺诈律”。欺骗的才能依个体而截然不同——从完全真诚到不可救药的撒谎。才能依赖于教育和生活经验、父母亲的影响、学校、身边朋友和偶然相识者。有这样情况,平常坦诚于人的一个人,对待另一些人时可能是无耻的说谎者。但有一个共同趋势,即与心理生理状态特征、性别、年龄和心理定向有关。不要对孩子失信,因为他对一切都信以为真。同时,正因为是孩子,虽然有忘情的想象力,他们还不会说谎,随着年龄增长,有意识的欺骗也在逐步发生。一般而言,随着年龄的增加,人们会变得更为不愿意暴露自己的真实思想,而且认为话语的意义小,事实与行动的意义大。果戈理《钦差大臣》中的市长感叹道:“年轻人是容易被摸透的。如果是个老家伙,那就麻烦了,年轻人什么都挂在脸上。”(不过,并不妨碍他被一个年轻的说谎者所骗。)人越老,越善于掩饰自己的真实意图,这在民间谚语里有表述。索马里谚语:“老人知道死亡会在何处等着他”。俄罗斯人也说:“老狼成精”,“老乌鸦不会无缘乱叫”,“老狐狸不会任人两次捉住”。因此亚伦·皮斯在他的《肢体语言》一书中所写,如果一个五岁的孩子向他的父母说了谎,那么,他一说完话马上就会用一只手或者两只手把嘴捂上。P2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