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的第一部《刑法》是1979年第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共192条。1997年第八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对刑法进行全面修订,条文增至452条,引后,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情况变化,分别于1998年至2006年先后通过了《关于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以及六部刑法修正案,对新刑法的42个条文进行了不同程度的修正或增减。全面汇集刑法相关法规,将修改的内容直接编入刑法相关条文中。对刑法所有条文加注条旨,用精炼的文字概括条文的含意,便于读者理解和掌握。分则条文中所标注的罪名均是根据高法、高检司法解释的规定所作出的。对部分条文附注参见法规,便于读者全面掌握关联内容,并将主要关联法律、司法解释作为附录收入全书。对部分条文撰写注释,为读者理解条文寓意、掌握相关法律知识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