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邻里纠纷上法庭行为不合法法律难保护于、李两家是东西院的近邻,前不久李家扩盖房屋,于家说李家自己是宽敞了,可挡了他家的进出和下水。于家知道邻里间的事,大多是自己说自己的理儿,要是李家能考虑邻居的方便,也就不会这样盖房了。现在李家房已盖好,生米已成熟饭,我们就是和他们打起来,问题也不能解决。与其两家争论不休,还不如让法律给个明确说法,到时候是谁的不是,谁就依法纠正,既可以彻底解决问题,又不伤邻里和气。于是于家将李家告上法庭,要求李家拆除擅自加盖的房屋,清除杂物,恢复原状。本案乍一看,是一件邻里间排除妨碍的案子,可上了法庭,问题却远没有那么简单:李家说,就算是我家的房屋挡了他家的出入和排水,可他们这南院本身就是非法圈占村内空闲地盖的,属于违法建筑。要说错也是他们有错在先,如果他们不违章盖房,我们谁也妨碍不着谁。要我们排除妨碍,他们得先拆了违章建筑。律师在接手此案后,并没有因为是邻里间的小事就简单处理,而是做了大量深入细致的调查工作,结果出乎所有人的预料:于家被挡的南院建筑是违章建筑,可李家加盖的房屋同样是没有任何手续的违章建筑。据此律师指出,于、李两家所争相互妨碍的房屋均系违章建筑,双方都拿不出有力证据证明自己使用的房屋的合理性,原、被告当庭陈述记录、村委会证明、宅基地审批表、用地位置示意图、宅基地使用情况调查表及其他相关证明,都说明于、李两家对在所圈占的土地上的房屋没有合法使用权,因而在非法圈占土地上建房产生的纠纷,不受法律保护,于家无权要求李家排除妨碍,而李家违章盖房也是错误的。律师认为,于、李两家的纠纷系相邻关系引发,相邻关系的主体要求为合法地上物的所有人,由于于、李两家私盖房屋的行为本身就是违法的,由此产生的纠纷,法律就不能予以保护。于家想依靠法律解决问题的想法不错,可自己违法在先,想让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就不可能了。日常生活中这样的事例不在少数,百姓在遇到纠纷时,知道依靠法律来证明自己有理,可他们却很少想到,解决纠纷必须依靠的一些事实,能不能支持自己的诉讼主张。就如同本案,于家明白邻居挡了自己的出入肯定是不对的,法律一定会支持自己的主张,可于家没有更深一步地思索,自己被挡的房屋是不是合法建设的。如果大的前提不存在了,由此产生的纠纷法律是很难保护的,这就是本案留给百姓最有价值的东西。法院认为,公民的合法权益应依法保护。于、李两家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在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上擅自搭建房屋及院落,双方因此而产生的纠纷不受法律保护,故于家之诉讼请求本院不予支持。最后法院判决:驳回于家的诉讼请求。这个案例告诉您:要想自己的行为受到法律保护,首先自己的行为本身必须合法。自己的行为不合法,却要求法律的保护,是不太可能的。P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