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交易市场为广大商品经营者提供了共享规模效益的公共平台,可以充分发挥多主体的积极性,分散经营风险,这是商品交易市场的基本特征,也是商品交易市场有别于其他商业业态的优势。为此,从上世纪80年代初退路进场的初级集贸市场,经过20多年的快速发展,到如今被誉为“固定商品交易会”的现代化大型商品交易商场,商品交易市场在经济贸易中愈发起着重要的作用。但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完善,近年来商品交易市场的发展遇到一些新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商品交易市场建设和布局缺乏有效的规范;二是商品交易市场经营管理者的法律地位不明确;三是商品交易市场经营管理者与场内经营者之间的权利义务不明确。为此,上海市政府于2002年制定了《上海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办法》,经过三年的实践,又于2005年进一步完善后上升为地方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