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学研究必须面向实际,用理论的研究成果拓展人们的专业视野,通过对立法精神的揭示和把握去促进刑事司法。同时,通过积极深入的刑事司法活动,去进一步实践丰富和发展现有的立法和刑法理论。因此,刑法学研究与刑事立法和司法,永远是互相促进、相互提升的。任何偏废理论或者轻视实践的思想,都是非理性的和相当有害的。理论学者应当更多地直面现实,回答和解决实践中的新课题;而实际工作者,则应当再多一些理论思维,善于从宏观原则上、从总体方向上去把握、分析问题,正确选择解决问题的方案。参加本书撰写的四位编者,都曾接受严格、正规的法学专业的训练。他们均毕业于地处上海的华东政法学院,大多取得了刑法学专业的硕士学位,有着较为扎实的理论功底;同时,他们又都在上海市法院、检察院从事刑事审判和检察实务,对刑法改革和刑事司法业务中的诸多问题有着广泛的关注和思考。因此,大家共同合作,对刑法理论、刑事立法和实际司法中的20多个专题进行了探讨。本书就是编者对我国当代刑法中的有关专题问题进行初步思考后的一个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