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8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全票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的诞生,在新中国体育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重要意义,它标志着我国体育事业的发展开始纳入法制化轨道,进入了依法治体的新阶段。作为新中国的第一部体育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以《宪法》为依据,以发展体育事业、增强人民体质、提高体育运动水平、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为立法目的,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要求,在全面总结我国体育事业发展成功经验和存在问题的基础上,阐述了国家发展体育事业的基本态度;提出了体育工作的方针、任务、基本原则和重大措施;明确了各级人民政府、体育行政部门、各行业系统、企业事业组织、体育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在参与体育活动和发展体育事业中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对我国体育事业发展有着重大的现实影响和深远的历史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颁布实施的十年,正是我国体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的十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全社会的广泛参与、积极支持下,伴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进步,我国的体育工作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全民健身体系不断完善,人民体质普遍增强;竞技运动水平稳步提高,成为世界体育舞台上一支越来越重要的力量;体育产业、体育科技、教育、宣传、对外交往、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都有了长足的进步,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各项体育事业不断发展的过程,也是体育法制不断发展、不断完善的过程。同时,体育法制的进步也为保障、促进体育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