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修订刑法实施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又先后通过了七个修正案和十二个立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也相继发布了关于确定刑法分则罪名的司法解释。这些修正案、立法解释以及确定的罪名,内容庞杂、数量大,查找、援引多有不便。为了方便公检法干警、律师和其他公民查阅和使用,我们采用了将修正条文归位、修正条文与原条文进行对照编排的编纂方法,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进行全新编排和整理:★将两高司法解释中确定的刑法分则罪名分置于相关刑法条文之后并突出显示;★分则部分采用分栏编排的方式,将修正案的内容直接编入条文序列之中,并将修改之前的条文列于右栏形成对照;★将立法解释以不同于法条正文的字体置于相关条文之后。这种将法条、修正案以及立法解释融为一体的方法,会帮助读者迅速、准确、全面地了解某一条文及相关规定,便于读者学习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