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从征稿到付梓的艰辛,我们迎来了《海大法律评论》的诞生。从此,我国法学杂刊中多了一份具有鲜明的海商法和航运法特色的连续性法学类出版物。《海大法律评论》创办的宗旨,是为了丰富上海海事大学和我国海商法、航运法和相关领域法律的学术研究,活跃法律思想,在学界提供学术交流和分享学术成果的一个直接、便利的渠道,促进我校和我国海商法、航运法和相关领域法律的研究。上海海事大学的法学教育始于上世纪60年代初。我国已故海商法泰斗魏文翰、魏文达教授在我校开创了我国海商法的教学与研究。我校于1979年取得了改革开放后第一批法学硕士学位授权资格,经过几代学人的不懈努力,取得了丰硕的法学教学和研究成果,尤其是在海商法和航运法领域,我校多名教授直接参加了我国《海商法》、《港口法》、《航运法》(正在起草之中)的起草,大量航运法规、规章的起草和修改,国家重大航运政策的论证与制定,完成了多项重大研究课题,在国内外公开出版了一批学术著作和教科书,发表了大量有价值的学术论文。目前,我校的法学教学与研究以海商法和航运法为主,兼顾民商法、经济法、国际经济法、国际公法、国际私法、行政法、诉讼法、法学基础理论等其他法律领域,学术梯队健全,师资结构合理,学术思想新颖,学术资料丰富,正在向着更高的目标迈进。出版物以《海大法律评论》命名。“海大”是上海海事大学的简称,在“法律评论”之前冠以“海大"两字,显示出“法律评论"具有以海商法和航运法为主要内容的我校法律研究和教学“海”的特色,并区别于国内直接以“法律评论”为名的出版物。《海大法律评论》反映以海商法和航运法为主,兼顾民商法、经济法、国际经济法、国际私法、行政法、诉讼法、法学基础理论等与海商法和航运法相关的其他法律领域,具有前沿性、理论性和实践性的学术成,包括学术论文和专题研究报告、国际国内最新立法与动态的分析和研究、典型案例评析、学术动态、学术书评等。每一卷的栏目名称根据当年海商法、航运法和相关法律领域的重点、热点问题和稿件情况作适当调整。《海大法律评论》将坚持学术自主、自律的原则,秉承严谨、开拓、求真、务实的精神。《海大法律评论》作为连续性法学类出版物,将按照法学学术期刊的要求,每年公开出版一卷。在稿件的选用范围上,以海商法和航运法为主,兼顾民商法、经济法等其他相关领域。在稿件的选用范围和方式上,实行校内外兼顾并在同等条件下采用校外稿件的原则。为保证稿件质量,实行匿名审稿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