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开始实施,该法规定:录用担任主任科负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目前公务员录用考试基本形成了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诸环节的考录法规体系。对应届毕业生而言,公务员招考已经成为就业的一个主要渠道;对社会人员而言,近几年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录用考试越来越呈现出为具有工作经验的社会人员提供招录职位的趋势,各省市也根据不同的岗位需求组织了专门招录社会人员的公务员考试,使公务员考试成为社会人员进入公务员行列的一个最佳途径。截至2005年,全国共有400多万考生参加了各种不同层次的公务员考试,共有80多万人被录取到公务员队伍里。200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有36万多考生参加,而实际招收只有回万多人,其竞争激烈程度已超过高考、考研和各类资格类考试,名副其实地成为“中国第一考”。[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