萌芽且初步成型于罗马法中的保证制度,以及法国、德国、意大利和日本等大陆法系国家继受、发展各自的保证制度所存在着的差异、甚至冲突,为我们对该问题的法学理论与立法研究提供了诸多理性思维的空间,它们所充满的理念之光、制度价值的判断定位、具体制度的构架思考等等,均使我们在分析包括保证责任问题之内的整个保证制度这一相当复杂的问题时得到许多启迪。在我国法学界努力确立一个不同于传统私法的民事保证制度之立法的数十年探索中,虽然对保证制度研究的论著很多。但是,对保证责任这样一个重要课题的专题研究依然处于比较薄弱状态。因此,安徽大学法学院同仁李明发教授所撰个人专著《保证责任研究》所具有的重要理论价值和对我国私法立法与审判实践的作用便彰显无疑。本著作的作者以其科学、严谨、平稳、冷静的态度,运用比较分析方法、观点梳理及剖析方法、实证分析方法等研究方法,对作为保证责任之理论和制度设计基础的保证合同、被保证债务的范围与界定、保证人代偿能力与保证责任等基本理论问题进行了详细、系统的梳理和研究,而作者对保证责任的免除、无效保证的民事责任和特殊保证责任的研究给我们带来了许多十分有益的信息。在整个著作中,作者根据自己对保证责任制度的理解构架了研究的体系,并且收集了大量的立法规范、学说观点等,其资料的整合相当到位,其对相关问题的分析有独到见解,作者对保证人的代偿能力与行为能力的关系以及它们与保证合同的关系,都提出了自己的独到见解。例如作者提出:保证人应当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但是,保证人有无代为清偿债务的能力与保证合同的效力并无关系。因为,就自然人而言,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不能从事保证活动,主要是因其年龄、智力和精神状态方面的因素,不能清楚地认识到从事保证活动所将产生的法律后果,同时也是为了更好地保护他们的权益,而并非是出于他们不具备相应的财产或者履行能力而致。作者对无效保证责任和特殊保证问题的阐述及其设想,颇具独到见地并具有一定的说服力。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在我国目前私法学理论研究中存在着的关注国外立法与观点而忽视对国内立法、司法与学说观点进行分析的“厚外薄中流行病”的情况下,本著作的作者在将国外相关立法与学说观点作为分析问题的大视野的同时,始终坚持将自己观察和分析的对象牢牢锁住在对我们国家的相关立法、司法解释和学术界的理论分析上,使得其研究具有坚实的本土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