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罗伊森治史兼重史事考证与史学理论建构,1857年起。他曾十七次在大学里讲授过“历史知识理论”,除1868年出版的“大纲”部分之外,系统的讲稿先后有徐本芮的整理本(1937)和彼得·赖的考订本(1977)。彼得·赖考订版共三卷。本书系第一卷(即该书主体部分)的选译。原著包括三部分:德罗伊森讲授史学理论的手稿、大纲草稿、正式出版的《历史知识理论大纲》。本书以大纲的条文为骨干,将手稿中相关内容选出分别附录在条文之下。以此精炼地显出德罗伊森历史理论的要义。德罗伊森主张史学方法的本质是“理解”,认为历史学家的目的在于根据当时的需要和问题去理解历史和解释历史。他的历史理论代表了德国19世纪历史主义反思的高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