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记☆普通法世界里最聪明的学者尝试——并非自卫而是创造性地——思考政策变化对法治所构成的挑战。☆在新的放松规制运动和私人承担公共职能的背景下提出的行政法学传统问题:行政法的使用范围为何?公私法的区分还有意义吗?它们是“对立的象征”还是僵死的划分?究竟是市场需要法律的控制,还是市场本身就是法治的一种新形式?☆没有人云亦云的泛泛之谈,只有对于公私法交融现象的一些认真踏实的思考。十五位学者突破戴雪以来的狭隘视角,给出不尽完美但是明确的回答:不允许由减缩政府规模引入私人机构而产生的“新领域”脱离公法的控制!作者从沙砾般繁多的案例中选择范本、并对其条分缕析以揭示法律原则演变的细致方法让人惊叹。也因此启示我们,那些较早的被取代的观念从不会完全消失,它们只是潜伏于法律系统内部,等待在法律和政治争论中被重新发现和利用。[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