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前惨烈、震撼全球的“9.11”恐怖袭击事件之后,美国社会国难临头,大敌当前。可是,宁肯大家皆有可能沦为恐怖分子新一轮袭击的牺牲者,也不能让联邦政府这个“老大哥”任意侵犯美国公民的个人权利。2005年12月16日,美国联邦参议院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向全体美国人民宣布了这一旗帜鲜明的政治宣言!因“9.11”恐怖袭击的刺激,美国国会于2001年10月紧急制定通过了《爱国者法案》,其核心内容之一,是允许政府各情报部门之间互相通报信息(第203款与第218款)。这个在其它任何国家听起来都是幼稚可笑的问题,在以分权制衡为特征的美国宪政体制中,却是一个真实而残酷的政治现实。为了约束和限制联邦政府,即总统与各政府职能部门的执法权力,保障公民权利,美国国会曾通过众多法律,禁止或限制政府部门之间的情报合作。多年以来,大名鼎鼎的中央情报局(CIA)、联邦调查局(FBI)、国家安全局(NSA)等部门,各行其是,各自为战,机构重叠,效率低下。《爱国者法案》的主要内容,其中包括与互通情报有关的203款和218款,将于2005年12月31日到期中止。是否对该法案加以延期,是关系到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生死攸关的重大问题。然而,国会参议院竟然拒绝延长该法的有效期。其理由是,这一法律赋予了政府行政部门过多的执法特权,对公民权利的保障过于薄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