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一参考答案及解析提示:本试卷为选择题,由计算机阅读。请将所选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1.我国《合同法》第4l条规定:“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对该法律条文的下列哪种理解是错误的?A.该法律条文规定的内容是法律原则B.格式条款本身追求的是法的效率或效益价值,该法律条文规定的内容追求的是法的正义价值c.该法律条文是对法的价值冲突的一种解决D.该法律条文规定了法律解释的方法和遵循的标准【答案】 A【考点】 法律原则;格式条款;法的价值冲突及其解决;法律解释 【详解】 法律原则是为法律规则提供某种基础或本源的综合性、指导性的价值准则。根据上面关于法律规则的定义,结合《合同法》第4l条的内容可知该条文规定的内容不是法律原则,而是法律规则。因此选项A错误。格式条款是为了重复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