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核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素质,确保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理》的有关规定,人事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于2002年11月19日颁布了关于印发《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06号,决定在核安全及相关领域中建立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根据《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为:《核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核安全综合知识》《核安全专业实务》和《核安全案例分析》。为了方便考生复习和准备考试,本丛书编写委员会依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组织编写、人事部审定的《全国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的具体要求编写了此书,供广大专业人员培训或自学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