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条约是现代国际法的主要渊源,也是国际法主体参与国际关系和进行国际交往的主要工具。而国际条约在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适用是国际条约在中国适用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政府按照“一国两制”的方针和国际法的原则在处理国际条约适用香港和澳门过程中,既有大胆的实践和创新,也有对国际条约法制度的突破,丰富了国际法的内容和实践,为国际法的前进与发展做出了自己的贡献。本书对于这些实践和创新,有必要根据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和条约法的理论进行研究、分析和探讨。国际条约在中国特别行政区的适用不仅是一项崭新的课题,也是一个正在实践中的问题,研究这一问题既有理论价值,也有现实意义。我国政府按照“一国两制”的方针和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在处理国际条约适用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过程中,既有大胆的实践和创新,也有对国际条约法制度的突破,丰富了国际法的内容和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