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修订的《医院感染管理规范(试行)》包括了管理性要求和技术性规范两方面内容,因此,在起草《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的过程中,对《医院感染管理规范》中有关管理性规定的实施情况进行了调查研究,对在工作中行之有效的规定继续在《医院感染管理办法》中予以采纳和强化,同时,多次邀请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与控制部门的同志、医院感染管理专业人员以及医务人员进行座谈和征求意见,大家一致认为制定《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是非常必要的,并应当在《医院感染管理办法》中明确医疗机构的责任,为医疗机构的诊疗工作提供安全保障,有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保障患者安全。《医院感染管理办法》于2006年7月6日以卫生部第48号部长令公布,自2006年9月1日施行。办法共有七章三十九条,具体为: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三章预防与控制、第四章人员培训、。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六章罚则、第七章附则。制定《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旨在保障患者的诊疗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医院感染和降低发生医院感染的危险性。因此,办法明确了医疗机构应当完善组织管理并履行岗位职责;明确了医疗机构在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方面应当达到的工作要求;明确了医疗机构发生医院感染暴发后,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采取控制措施和救治患者的职责;明确了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责;明确了违反本办法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