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两大法系由于法律渊源不同,法学教育模式迥异。从法律渊源来看,大陆法系以制定法为其主要法律渊源,判例一般不被作为正式法律渊源,对法院审判无约束力;而英美法系以判例法为其正式法律渊源,即上级法院的判例对下级法院在审理类似案件时有约束力。基于这一差异,大陆法系国家的法学教育采用的是演绎法,教师多以法学基本概念和原理的讲解为主,即使部分采用了案例教学,也重在通过案例分析法律规定,很少涉及法学原理的分析。而英美法系采用的是归纳法,判例就是法源,通过学习判例学习法学原理。我国是以制定法为主要法律渊源,长期以来,沿用大陆法系的演绎法教学模式。鉴于法学是一门应用性很强的学科,法学教育目标重在培养学生运用法学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为此,改变传统教学模式,引入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案例教学法成为必然。多年来,我校在这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总结了一套行之有效的案例教学模式,受到学生的广泛欢迎。这套模式,根据大陆法系成文法的教学要求,借鉴英美法系的案例教学模式,将两大法系的教学方法有机地融为一体,使学生既能系统掌握法学原理,又培养了学生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为了及时反映我校法学教育改革的新成果,更好地满足法学教育的需要,我校组织编写了这套《新编法学案例系列教材》。这套教材具有如下特点:第一,涵盖面全。囊括了现今主要的法律课程。第二,体例新颖。本套案例教材各章均按知识网络图、知识串讲、案例评析、争议问题简介、复习思考题的体例安排,这种体例兼顾了系统掌握法学理论和运用法学理论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双重教学目标。第三,案例选择科学合理。主要表现为:一是案例选自近年来司法实践,具有新颖性和真实性;二是根据法学知识点的系统要求选择案例,具有全面性和典型性。第四,内容简洁。本丛书力争以简洁的语言明确问题,解析实例,说明法理,作到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第五,具有启发性。本丛书在体例设计上,安排了争议问题简介和复习思考题,其目的就是给学生以充分的思考空间,启发学生运用法学理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