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秀清,女,1966年生,河北人。1987年毕业于南开大学法学系。1996年与1999年先后在中国政法大学获得民事诉讼法专业硕士与博士学位。1996年开始于中国政法大学任教。现为副教授,民商经济法学院民事诉讼法研究所副所长。曾参加多部著作与教材的撰写工作,其中主要有《仲裁法理论与适用》、《现代商事仲裁理论与实践》、《仲裁法学》、《仲裁制度与律师实务》等;公开发表《仲裁协议妨诉抗辩效力之比较研究》、《约定仲裁机构不明确仲裁协议的有效性——从契约角度对仲裁协议效力的重新审视》、《试论仲裁裁决的撤销——兼论仲裁立法的完善》、《析仲裁权的有关法律问题》、《完善民事诉讼证据制度是改革民事审判制度的关键》、《民事再审制度的理论阐释》、《解读民事诉讼中的诚实信用原则》、《论司法解释权与审判权》、《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理性思考》、《民事举证规则的若干思考》、《民事诉讼审理前准备程序研究》等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