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于2006年8月27日由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将于2007年1月1日起施行。监督法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总结实践经验,对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职权作出了规范化、程序化的规定,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可操作性。监督法的颁布实施,对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证人大依法加强监督工作,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好局面和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具有重大意义。为了深入宣传、学习和正确贯彻监督法,我们组织编写了这本《监督法辅导讲座》。本书对立法过程、立法指导思想和立法原则、立法中的主要难点问题以及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