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喀巴(1357—1419),法名“罗桑札巴”,意为“善慧”,是藏传佛教“格鲁派”的创始人,于藏历第六绕迥之火鸡年(1357年,元至正十七年)十月二十五日诞生在“宗喀”地方(今青海省湟中县塔尔寺的所在地),故被称为“宗喀巴”。父亲名叫鲁本格,是元末当地的地方官员——达鲁花赤,母名香萨阿切,生有子女6人,宗喀巴排行第四。宗咯巴大师的宗教伦理,体现了人的终极关怀,他的宇宙大融合的思想特质,首先表现在以缘起性空的智慧观察宇宙众生,彻底否定了人类自我中心主义,给“众生平等一体”以强有力的理论证明,无论从广度还是深度都远远超过了其他宗教。其次,他的宗教伦理思想中所具有的宽容、平等、和平的精神,也有助于实现终极关怀的至上目标——融合;特别是他的“道前修行伦理”和“三士道”修证伦理,能根据众生的不同特点,建立三个不同层次又互相统一的伦理境界。这些对我们今天所要建立的最低限度全球伦理共识(普世伦理)具有重要的参考和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