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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法概论(增订版)

票据法概论(增订版)

定 价:¥25.00

作 者: 谢怀栻
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
丛编项:
标 签: 票据法

ISBN: 9787503666810 出版时间: 2006-10-01 包装: 平装
开本: 16 页数: 293 字数:  

内容简介

  本书是我国著名法学家谢怀栻最为经典的一本票据法教科书。 该书初版因其概念准确、条理清晰、逻辑严谨等诸多优点,深受学界与实务界的厚爱,在高校选用率极高,惠泽无数学子。本书的学术价值也毋庸置疑,其内容的深刻性与前瞻性及在学界的影响至今仍很难超越。经典教材须不断修订,方能历久弥新。清华大学锐学者程啸受谢怀栻委托,协助谢怀栻先生完成了此次增订工作。增补之处包括:依据谢怀栻先生手稿等资料增加原收未详细讨论的理论问题;增补了《票据法》的相关规定及谢怀栻先生对《票据法》的相关评述。此外,校订了文字上的错误,并依据谢怀栻先生的意见校订了原书中的一些不妥当甚至有误的观点。

作者简介

  谢怀栻男,1919年8月15日生于湖北省枣阳县。1942年毕业于中央政治大学法律系,1943年5月任重庆地方法院学习推事(见习法官),1944年参加高等文官考试以及复试均取得第一名的成绩,被任命为重庆地方法院推事(法官)。1945年日寇投降,任台湾高等法院推事,奉命参与接收台湾省高等法院以及台中、台南、高雄等地方法院。为平反日本侵略者非法关押的大批抗日爱国志士,签发了第一个宣告爱国志士无罪的判决,该判决书也是中国收复台湾后司法机关在台湾的第一份判决书。1947年出任上海地方法院推事,1948年任国立同济大学法学院教授。1951年至1958年任中央政法干部学校教员。1957年因发表“不能以政策代替法律”一文、以及要求不要以领导人的讲话作为办案依据的谈话被错划为右派,1958年被错误地开除公职以及受到劳动教养处分,1966年至1979年被送到新疆劳动改造。1979年2月右派改正,到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任副研究员、研究员,1989年退休,2002年被评为法学所终身研究员、终身教授。

图书目录

第一编 导论:证券简论
 第一章 权利与证券
 第二章 有价证券
第二编 票据总论
 第一章 票据概述
 第二章 票据法概述
 第三章 票据上的当事人及法律关系
 第四章 票据的基础关系
 第五章 票据行为
 第六章 票据权利
 第七章 票据的伪造、变造、变改与涂销
 第八章 票据抗辩
 第九章 空白票据
 第十章 票据的丧失及其补救
 第十一章 票据时效与利益偿还请求权
第三编 汇票
 第一章 汇票的概念与种类
 第二章 汇票的发票
 第三章 背书
 第四章 承兑
 第五章 保证
 第六章 到期日
 第七章 付款
 第八章 参加
 第九章 追索权
 第十章 拒绝证书
 第十一章 复本与誊本
第四编 本票
 第一章 本票概述
 第二章 发票
 第三章 本票的见票
 第四章 关于汇票的规定的准用
第五编 支票
 第一章 支票概述
 第二章 发票
 第三章 支票的转让、付款、保证与追索
 第四章 保持支票、划线支票与转账支票
主要参考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增订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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