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俊肖,法学教授,硕士生导师,清华大学兼职教授、律师。1969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曾担任法院审判员及公安预审员。1995年经北京市高级枝术职务评审委员会授予法学教授任职资格。历任干部学院法学教研室主任、矿管系副主任、教学部主任等职。1996年被聘为北京大学法律系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委员,1997年被国土资源部(原地质矿产部)评为先进教育工作者,1997~2000年被北京市聘为高级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委员,1998年被干部学院评为法学学科带头人.2003年被清华大学聘为兼职教授,现任中国地质大学教学委员会委员。 近年来,刘俊肖教授先后出版多部著作,主要有:专著《企业法通论》,主编《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实用经济法综合教程》、《法学-经济法学通论》、《法律基础教程》、《法律基础与经济法》、《保险法教程》:担任由河北人民出版社出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大百科全书(刑法卷)》的主编,并承担50万字的编写任务及统稿工作;2001年主编《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