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定书,包括工作组报告书第342条提到的承诺,应为WTO协定的组成部分。因此,WTO是由WTO各类协定和其他法律文件组成的,概指乌拉圭回合谈判最终法律文本和我国加人WTO法律文件所确定的法律制度。从WTO基本法律原则和框架出发,它对中国法律制度提出了三项普遍性的要求:一是法的透明度;二是统一的、公正的、合理的法律实施;三是独立的、客观的、公正的司法审查。这三项普遍性的要求实质上已经构成了现代法治的价值核心。我国政府为了恢复在原关贸总协定中的合法席位,为了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进行了大量的准备工作,对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创立、修改或废除。有学者指出:在过去20年里,中国的法律改革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使中国相关的法律制度逐步与世界接轨。本书是一部关于WTO与中国行政诉讼理论研究专著,内容涉及WTO概述、 WTO的司法审查、美国、欧盟与WTO有关的司法审查制度、WTO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WTO与行政审判体制、WTO与行政诉讼原告资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