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体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编 总则
第一章 刑法的任务、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
第二章 犯罪
第一节 犯罪和刑事责任
第二节 犯罪的预备、未遂和中止
第三节 共同犯罪
第四节 单位犯罪
第三章 刑罚
第一节 刑罚的种类
第二节 管制
第三节 拘役
第四节 有期徒刑、无期徒刑
第五节 死刑
第六节 罚金
第七节 剥夺政治权利
第八节 没收财产
第四章 刑罚的具体运用
第一节 量刑
第二节 累犯
第三节 自首和立功
第四节 数罪并罚
第五节 缓刑
第六节 减刑
第七节 假释
第八节 时效
第五章 其他规定
第二编 分则
第一章 危害国家安全罪
第102条背叛国家罪
第103条第1款分裂国家罪
第2款煽动分裂国家罪
第104条武装叛乱、暴乱罪
第105条第1款颠覆国家政权罪
第2款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第107条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
第108条投敌叛变罪
第109条叛逃罪
第110条间谍罪
第111条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
第112条资敌罪
第二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114条、第115条第1款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
公共安全罪
第115条第2款失火罪,过失决水罪,过失爆炸罪,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
公共安全罪
第116条、第119条第1款破坏交通工具罪
第117条、第119条第1款破坏交通设施罪
第118条、第119条第1款破坏电力设备罪,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
第119条第2款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
第120条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
第120条之一资助恐怖活动罪
第121条劫持航空器罪
第122条劫持船只、汽车罪
第123条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
第124条第1款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
第2款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
……
程序篇
纪要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