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浩培教授早年就读于上海东吴大学法学院,后留学英国伦敦政治经济学院攻读法律。返国后,他曾任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和浙江大学法学院教授和院长。全国解放后,他曾先后任国务院法制局专门委员,国际关系研究所国际私法研究员以及外交学院教授讲授国际私法。20世纪60年代始,他任职外交部法律顾问直至1993年赴荷兰海牙就职前南斯拉夫国际刑事法庭上诉分庭法官。本人与李浩培教授相识达四十余年,并先后共事二十采年。在与李浩培教授相识与共事的实践当中,自己深感作为当代中国法律界前辈学者,他在法学专业上的学问之渊博,造诣之深邃,并享有很高的名望,以致凡是接触过李浩培教授的人,无不认为在法学专业上,他就如一部鲜活的法律字典和教科书。作为法学教授,他生平为中国培养造就了一大批法律专业人才,谓其书匕李满天下实不为过。李浩培教授所具有的法律知识伸及法律的多个领域,如民法、刑法、比较法、国际公法和国际私法,其中以国际私法学尤为盛名。李浩培教授有着严谨的学风和科学的态度;他对学问钻研刻苦而踏实,强调并表现出一丝不苟和逻辑性的严密。在外交部任职期间,他参与处理过大批重大涉外法律案件,为我国外交胜利成果做出了自己的一份贡献。他对案件所涉及的法律问题,根据他对我国政策认识和案情的了解,实事求是地提出自己的法律见解,体现出他不以见风使舵、阿谀奉承、花言巧语、哗众取宠、委曲求全的学者态度和严谨风格。他的求学精神和工作态度,值得后人学习。本文集由李浩培教授之女凌岩收集成册,约百万字,她把能收集到的李浩培教授生平所著都收集到了。本文集包括了李教授从1941年到2004年所撰写和发表的著作。此文集充分显示出李浩培教授法律学识之渊博,视界之广宽,涵盖了法律各个领域。